問與答

家長篇

要跟孩子談「戀愛」也許是件彆扭的事,但是如果學校不教、家長不教,那麼孩子對感情的觀念、態度從何而來?
可能是來自偶像劇、小說、同學之間口耳相傳,這真的是你想要的嗎? 
所以身為家長的我們扮演了重要的角色!

讓孩子知道一段正向健康的感情是:

  • 彼此尊重,即使當意見不合時也能尊重對方
  • 因為這段關係可以讓彼此成為更好的人
  • 彼此享受兩人時光,也樂於跟朋友相處

當孩子越了解正向健康的感情是什麼樣子,就越不容易讓自己留在一段暴力的關係裡,因為他/她知道一段快樂的感情不應該是那樣的,同時也會更了解人與人之間如何平等對待!

延伸閱讀:

其實戀愛暴力的案件可能沒有我們想像中那麼稀有
台灣每年的戀愛暴力案件(包含婚姻中、離婚、同居)約有六萬件(參考衛生福利部保護服務司統計數據
根據我們的調查發現:

早期大家認為毆打、踹人、掐脖、扯頭髮等肢體暴力行為才是一種暴力
但其實在一段戀愛暴力的關係裡,可能也包含限制交友、限制穿著、報備行蹤、強迫發生性行為等各種控管
而且通常不照著對方的意思做,很有可能會帶來令人不舒服的後果

因此,要了解你的孩子在一段交往關係中遇到什麼樣的暴力型態是很重要的!

認識更多戀愛暴力

通常我們想到一件不好的事情,一定都會覺得跟自己無關最好
但是光是這樣想這樣的事情不會發生在我們、身邊的親友身上
你要知道的是:

  • 不論男生還是女生,都有可能遇到戀愛暴力的關係
  • 在任何交往的階段,追求中、交往中、分手後,都有可能會遇到令人困擾的對象
  • 不論是異性戀、同性戀、雙性戀還是跨性別,都有可能會遇到危險情人   

經歷一段戀愛的暴力關係,要向別人說出口是不容易的
孩子可能會有的擔心與想法:

  • 有難言之隱,覺得羞愧
  • 害怕說出來會受到傷害、被責罵
  • 覺得這段感情對自己來說很重要,不想要因為自己說出口而有變化
  • 沒有意識到這樣的感情關係有什麼問題,覺得對方的行為都是出自於「愛」
  • 擔心講了之後會被朋友疏遠、擔心不被朋友相信
  • 被對方要求不可以跟別人說,否則會有後果
  • 因為關係裡還有甜蜜的部分,而且對方都會道歉,所以就算了
  • 覺得自己只要再努力一點事情就會好轉,感情的事兩個人自己處理就好
  • 覺得自己也有錯、要為這樣的關係負責任

孩子在一段戀愛暴力的關係裡可能會影響情緒、人際互動、學習能力(包含吸收狀況、課業表現)、專注力
其他還包含:

你可以用你平常習慣跟孩子講話的方式,例如電話、當面講、LINE等通訊軟體對孩子表達關心
以下幾句話你可以參考看看:

  • 我很關心你的生活,如果你覺得碰到了什麼煩惱,可以找我談談
  • 如果你的男友或女友會讓你有害怕的感覺,那你可能要想想這段關係是不是還有其他讓你不舒服的地方,要仔細留意你心裡的感覺
  • 沒有人有權利傷害你
  • 會發生這樣的事不是你的錯,你不需要為他/她的行為負責任

孩子在感情裡過得不好、過得不開心,我們一定又急又心疼
這個時候更要冷靜下來,想想要怎麼跟孩子談一談
如果只是堅決地要求孩子分手,孩子可能聽不進去

你可以這麼做:

  • 找孩子聊一聊,不急著罵人,專心聽孩子敘述整個過程
  • 跟孩子說你是來陪伴他/她度過難關的,而不是要來批評他/她
  • 注意孩子的人身安全及情緒,及孩子內心的感覺
  • 點出「你跟他/她在一起的時候很不快樂」,而避免一直謾罵對方,讓你們的焦點關注在孩子身上
  • 讓孩子知道如果暴力的狀況沒有改善的話,很有可能會越來越嚴重
  • 跟孩子討論安全計畫、是否要找專業人員協助

延伸閱讀:

STOP安全分手計畫
求助管道

老師篇

國外研究:
根據全美青少年與親密關係調查(Taylor & Momford, 2014)發現,曾有約會經驗的青少年中:

  • 69%曾遭受戀愛暴力
  • 其中六成以上為精神暴力
  • 肢體暴力與性暴力則分別有18%

國內研究:
根據大專青年的約會暴力經驗與因應策略初探(沈瓊桃,2013),曾有約會經驗的大專青年中:

  • 59%的大專青年表示過去一年曾有約會暴力的受暴經驗
  • 62.4%學生表示過去一年曾有約會暴力的施暴經驗
  • 將近一成(9.2%)有約會經驗的大專青年曾經遭受親密伴侶的精神、肢體、與性暴力

104年2月4日,家庭暴力防治法第63條之1新增如下:

  • 一、被害人年滿十六歲,遭受現有或曾有親密關係之未同居伴侶施以身體或精神上不法侵害之情事者,準用第九條至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第一項第一款、第二款、第四款、第九款至第十三款、第三項、第四項、第十五條至第二十條、第二十一條第一項第一款、第三款至第五款、第二項、第二十七條、第二十八條、第四十八條、第五十條之一、第五十二條、第五十四條、第五十五條及第六十一條之規定。
  • 前項所稱親密關係伴侶,指雙方以情感或性行為為基礎,發展親密之社會互動關係。
  • 105年2月4日後,年滿16歲遭受現有或曾有親密關係之未同居伴侶施以身體或精神上不法侵害之情事之被害人,將可準用本法民事保護令聲請、審理、核發、執行等規定,並可獲警察人員保護措施、被害人隱私保護、醫療機構驗傷、加害人處遇、違反保護令罪等保護措施之適用

也就是說:

  • 未同居之親密伴侶納入家暴法保護範圍
  • 當事人的年齡由原本的18歲,向下延伸修正為16歲以上

延伸閱讀:
家庭暴力防治法

很多人會疑惑,為什麼這些受到伴侶暴力對待的人,會選擇繼續留在關係裡
原因包含:

  • 害怕分手後就找不到對象
  • 想幫助對方,認為對方沒有這麼壞
  • 仍深愛對方或存一絲希望
  • 害怕改變
  • 經濟無以自主
  • 對方的威脅恐嚇
  • 習得無助感,認為求助也沒有用
  • 社會孤立
  • 沒有意識到自己處在一段戀愛暴力的關係中

當老師協助同志的學生處理戀愛暴力關係時,若有告知家長的需求,務必謹慎處理學生的出櫃議題
老師可與學生先了解學生在家中的出櫃狀況、家長的態度,並詢問學生覺得如何跟家長說明較適切
如有同志相關問題,可諮詢:

一旦兩人間的交往有暴力發生,而加害人沒有受到阻止或懲罰,就會引出下一次暴力循環
而每一次循環的時間會縮短,暴力發生期也會提早,蜜月期則會縮短甚至消失
演變成暴力發生期的無限延續,而沒有受到阻止或是改變
因此,當戀愛暴力的關係發生時,若老師或其他專業人員能及時協助,將有機會改善情況

當老師在協助學生處理戀愛暴力關係時,有問題而不知道該詢問誰,我們都非常樂意提供諮詢的服務!
來電或來信時可說明:校名及想諮詢的內容

上班時間:周一至周五 9:00~18:00,例假日除外

從97年開始,我們培訓本會專業的講師團,到各校園和同學們聊聊「開心談戀愛,理性談分手」
透過講座的方式,讓大家更了解如何開心地談戀愛、理性地談分手,以及遇到戀愛暴力的情況可以如何因應

講座內容包含:
學生場-健康關係篇、戀愛暴力篇、好好分手篇
教師場-如何陪伴學生面對戀愛暴力的關係、建立安全友善校園的策略

歡迎各高中職校、大專院校與我們聯繫邀約演講

  • 電話:(02)2391-7133 分機202  黃社工
  • E-Mail:lir@38.org.tw